川汇区法院在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将调解贯穿刑事附带民事审理全过程,注重利用多种方式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促使被告人悔过认罪,积极弥补被害人的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
一、借助外力抓调解。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多数属于人身伤害案件,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矛盾尖锐,处理不当,极易进一步激发双方矛盾。该院坚持和谐司法工作理念,主动邀请人民陪审员、村民委员会、基层民调组织、当事人亲属等予以配合,共同做好双方当事人及家属的疏导教育工作,消化怨恨和抵触情绪,促使双方当事人心平气和沟通,为做好调解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法律释明促调解。在审理阶段,注重“一对一”的调解方法,合议庭成员分别做双方思想工作,引导被告人的家属,正确地面对现实,换位思考,详细阐明 “民事赔偿是否到位”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的刑事政策,督促他们帮助被告人及时履行赔偿义务,同时加大对被害方的安抚力度,稳定他们情绪,就被害人所提法律之外的过高要求予以耐心解释,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三、合理裁量化调解。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性质,从促进和谐、化解矛盾出发,对被告人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并已获得被害人谅解的案件,依法酌情从轻量刑,以此来调动被告人民事赔偿的主动性,从而化解双方矛盾。今年1至7月份,该院共受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13件,附带民事部分调解结案12件,调解率达92%,并且赔偿款到位率达100%,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