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川汇区司法局积极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根据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部署,认真研究,周密安排,通过着力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着力做好社会矛盾预防化解、着力拓宽人民调解工作领域、着力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着力营造人人争当调解能手、人人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有力预防和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推进了社会管理创新,维护了川汇社会和谐稳定。 一、多措并举,加大对《人民调解法》的学习宣传。2011年1月1日《人民调解法》实施,川汇区司法局针对《人民调解法》的立法目的、重大意义、亮点及如何贯彻落实好《人民调解法》召开了专题会议。各司法所、举办培训班、开展法律咨询、座谈会等形式大力做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扩大人民调解工作公众知晓率。 二、完善机制,积极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各司法所建立了人民调解工作与信访工作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积极引导上访人员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减少和避免重复访、越级访的发生。积极探索推行“先调后诉”工作机制,纠纷范围由过去的婚姻家庭、邻里矛盾,扩展到土地承包流转、损害赔偿等各个领域,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拓展领域,扩大了人民调解工作的覆盖面。司法局积极取得区党委、区政府和有关单位的支持,把调解领域向企业、事业、社团、市场延伸,扩大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和谐。 四、发挥职能,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一是调整充实了调解力量。已建立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108个、人民调解员达到646人,基本形成了覆盖全地区的调解组织网络。二是完善纠纷排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了重大纠纷报告制度、回访统计制度、纠纷预防排查制度、信息反馈与岗位责任制等制度,进一步推动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建设。三是大力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超前排查、超前预防,主动参与群体性矛盾、群体性上访纠纷的调解,引导群众充分利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四是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重大节日组织人员了解民情,针对群众关注、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彻底梳理,制定方案,使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有力地维护基层社会稳定。 五、强化素质,提高基层司法行政队伍整体工作水平。一是加大了培训力度。通过集中授课、现场指导、观摩学习及讨论交流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理论知识和人民调解业务技能方面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二是积极开展了“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提高了广大人民调解员在新形势下的依法调解水平。 三是开展了“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精品案例”评选活动,提高了办案质量,起到了很好的宣传示范作用。 全年来,基层司法所、调委会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00多件,调解成功率98%以上。各基层司法所开展矛盾纠纷排查 238次,制止群体性上访 18 件,预防民转刑案件16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