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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汇区法院新举措落实案件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信息来源:admin〗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12-11-21 〗

 

为提高审判质量,严肃审判纪律,增强干警办案的责任心,规范司法行为,确保公正廉洁执法,今年以来,川汇区法院采取了项措施,切实落实案件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成立了由院长孔令奎任组长、其他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审判委员会委员为成员的案件质量责任追究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决定案件质量责任追究的重大事项。

是加强制度建设,确保案件质量责任追究规范化。制定和完善了案件质量责任追究方面的相关制度,对责任追究的范围、责任追究的形式、责任追究的程序等进一步细化,并将案件质量责任追究与建立干警执法档案制度等有机地结合起来。

是强化案件评查工作,确保案件责任追究的准确性。设立专人专门负责对全院审(执)结案件的评查工作,从过去按季度评查改变为按月评查,实现案件评查常态化,为落实好案件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奠定基础。

    是坚持奖罚并重,注重追究实效。对发现的案件质量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案件,严格按照案件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关办案人员的责任,对办案能手、调解能手、优秀裁判文书等及时进行表彰奖励,并将干警办案受到表彰奖励和受到责任追究的情况与评先选优、职级晋升等挂起勾来,激励干警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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