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 23日上午9时,川汇区司法局城南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许某举行了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仪式。局领导、办事处领导、司法所全体干警及所在社区主任和许某家人参加了此次解矫仪式。 司法所工作人员结合许某平时表现对其进行了客观的评价,宣读了鉴定意见,宣告其矫正期满解除矫正。并对许某提出了期望:希望他能放下包袱,汲取教训,好好生活。许某表示自己一定会遵纪守法,踏实生活,回归社会后一定重新做人,开始新的生活,成为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以此来回报社会给予的帮助,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此次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仪式是川汇区司法局城南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首次尝试,是城南司法所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一项新举措,体现了法律的权威,有利于实现解除社区矫正后的人员纳入安置帮教工作管理的有效衔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