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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罚金难执行 被列黑名单就履行

〖信息来源:市委政法委〗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17-03-20 〗

    2012年6月以来袁某伙同他人以可以搞到经济适用房内部指标为由,多次骗取他人购房款20余万。经川汇区法院依法审理判处袁某罚金2万元。判决生效后,法院于2015年11月11日立案执行。

    法院受理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袁某下发了执行通知,但袁某拒不履行,法院遂依法将其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袁某为了减刑不受影响,主动找到法院执行局承办法官,交纳了罚金,法院遂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至此案件得以执行终结。

    刘法官说,向社会公布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的信息,就是要进一步加强对其惩戒力度,敦促其积极履行法律义务,坚决维护司法权威。(马殿力  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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