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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汇区法院执行法官点中要穴 老赖现身求和解

〖信息来源:市委政法委〗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17-03-18 〗

    3月15日,川汇区法院执行局和解执结了一起离婚纠纷产生财产分割的执行案件。法官通用冻结存款和查封房子点中老赖“要穴”,促使老赖主动现身求和解。

    2016年3月,川汇区居民花花(化名)和丈夫楠楠(化名)因感情不和诉至法院离婚。经川汇区法院立案调解,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以及夫妻共有财产在法官的调解下达成协议。两人在婚姻存续期间一套商品房位于川汇区某某小区归楠楠所有,由楠楠补偿130000元给花花。调解协议生效后,男方没有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多次催要无果,只能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接到申请后,马上下达执行通知书告知被申请执行人,并多次打电话给被执行人,男方却怀着能赖则赖、能拖就拖的心理,对告知通知书置之不理。执行法官面对这样的“老江湖”,多次电话释法明理,耐心劝说,却没起到作用。

    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得到兑现,法官决定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法官通过全国“总对总”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进行查控,发现对方有的存款,并立即对存款实行冻结,而且也将其房产查封。急于周转资金的被执行人,迫于在这样的压力之下,料想也没有办法再赖了,只能电话联系承办案件法官,要求和申请人见面协商履行法律文书所规定的法律义务。3月15日,在执行法官的组织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先归还部分钱,余款在2017年10月底前付清。

    当前,一些被执行人心存侥幸能拖就拖,为规避执行不惜假离婚,恶意转移房产,藏匿、变卖财产等,花样可谓层出不穷,手段也日益隐蔽,这使得许多胜诉当事人踏上了漫漫的执行路。为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地保障,今年以来川汇区法院执行局依托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平台,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及时录入为失信被执行人,以限制其进行高消费,乘高铁、飞机,融资贷款,招投标等行为。同时,还进一步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让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老赖”们在融资、日常消费、财产转让、出入境等各个方面都受到全面地限制,沉重地打击了“老赖”们的侥幸心理,让“老赖”不敢赖、不想赖,从而把好执行关,真正让判决落地生根。(唐玉吉、钱华、王婉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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