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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汇区法院“九条”规定力促作风转变

〖信息来源:admin〗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14-05-21 〗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为实现管理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工作效率,川汇区法院近日制定了“九条”规定,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从细节和工作点滴着手,对部分干警存在的冷、横、硬等机关作风问题进行整改,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促干警形象的逐步提升,增强干警的司法为民优质服务意识。

    九条规定包括:上班时间严禁在食堂用餐;不得在公共场所吸烟;上班时间因公外出,必须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部门负责人外出要向分管领导说明去向、事由;每天在下班时须关掉空调、电脑、打印机和照明灯等电源,锁好门窗等。为督促规定的贯彻落实,让铁的纪律严格规范干警的行为,该院成立了纪检监察牵头组成的检查小组不定期检查、抽查,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对违反规定的,将严格按照院规章制度予以处罚,并向全院通报批评。为彻底转变工作作风,让服务群众的理念入心入脑,并成为法官干警的一种行为自觉,川汇区法院除开展集中学习活动以外,还积极鼓励干警将业务时间精力投身于学习、业务钻研上,该院在经费紧张的状况下不断丰富阅览室的藏书,新增了加强思想修养、增强服务理念等方面的报刊杂志以及法制周刊读物。同时通过内容丰富的宣传栏、不定期的研讨会、文体活动等形式,丰富和拓展教育载体,主抓法院局域网阵地的开发和利用,为征求意见、学习交流提供了现代化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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