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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汇区司法局对社区矫正人员实行风险评估制度

〖信息来源:admin〗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13-01-15 〗

  

    川汇区司法局为了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公正的评估,实行科学分类管理,有效提高社区矫正质量,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实行了社区矫正人员风险评估制度。
    一是建立社区服刑人员情况调查制度。成立了由派出所、司法所、社区等部门相关成员组成的社区矫正危险评估工作小组,聘请德高望重的党员、社区志愿者,深入社区等单位走访,开展社会调查,详细了解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信息,多渠道、多方位对服刑人员进行危险评估,确保调查的科学性和全面性。
    二是加强日常管理。制定社区服刑人员危险性考核表,司法所工作人员和社区志愿者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表现、活动范围、经济收入状况、接受监管的态度、身体健康状况、参加公益劳动次数等情况进行登记、考核,根据登记的情况进行初步评估打分。
    三是实行等级管理。社区矫正风险评估工作小组对每个社区服刑人员的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分类,根据风险强弱程度划分为三个等级:宽松管理等级,适用于情绪平稳、改造表现突出、重新犯罪可能性小的社区矫正对象;普通管理等级,适用于情绪较平稳、改造表现较好、有重新犯罪可能性的社区矫正对象;严格管理等级,适用于情绪不稳定、改造表现差、重新犯罪可能性较大的社区矫正对象。根据等级分别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确保矫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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