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汇区司法局切实发挥其职能作用,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并采取“四个到位”方针,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政策宣传到位。通过广播、标语、宣传栏、电视台等形式,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制度及人民调解法,川汇区司法局严格按照调委会“五有”“六统一”的工作要求,将司法所好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达到了规范化,并且建立了健全的调委会各项制度,在人员较多的场所悬挂了法律宣传栏,切实加强人民调解的宣传力度,成为群众解决矛盾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第一选择。 二是思想认识到位。加强各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开展各类培训工作,加大力度对人民调解委员的培训工作,各所通过每月工作汇报的时间,开展以会代训、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对调解员进行培训,使人民调解队伍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三是协调指导到位。针对上访现象,加强司法与信访、法院等单位沟通协调,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千方百计帮助解决问题,努力打开工作新局面。 四是工作开展到位。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利用社区便民服务大厅平台,真正把人民调解工作做实做到位,并充分发挥调解员、信息员贴近群众,了解群众的优势,及时发现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司法所及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每月组织人民调解员进行2次集中排查,并做好记录,写出排查报告上报司法局基层,坚决防止重大矛盾纠纷漏查漏报,到目前为止,全局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08件,并且全部调处成功,其中口头调解187件,形成卷宗21件,切实维护川汇区辖区稳定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