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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汇区司法局“四要”工作法 抓好社区矫正期满解教工作

〖信息来源:admin〗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12-12-26 〗

川汇区司法局“四要”工作法  抓好社区矫正期满解教工作

   

 

  社区矫正对象解矫是社区矫正工作的最终环节,是巩固矫正成果的重要时期。201212月,川汇区司法局社矫办要求司法所对即将期满解教社区矫正对象,采用“四要“工作法,扎实抓好此项工作。

    一 解教前的教育工作要到位。解教教育是解教工作的首要环节,主要目的是巩固矫正成果,帮助矫正对象查找不足,明确方向,促使其树立自信心,增强自律意识,顺利融入社会,为社区矫正画上圆满的句号。局矫正办还要求各司法所对矫正期满前两个月内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和他们谈心,以案释法促使他们遵纪守法,预防重新犯罪。

    二各种手续要齐备全。在矫正对象期满前一个月根据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的表现,对其矫正效果再犯可能性进行综合评估,并填写《社区矫正期满鉴定表》、《社区矫正期满审批表》,报司法局审批。审批后,在矫正期满日向矫正对象宣告解除社区矫正。

    三需转安帮管理的衔接要及时。假释等矫正对象解矫后,应及时将其纳入安置帮教范围,建立个人档案,开展帮教,确保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实现无缝对接。

    四、定期回访要经常。矫正对象解矫后,所里干警定期对解矫人员进行回访。回访工作有利于总结社区矫正工作经验,评估社区矫正工作质量,更有利于建立帮扶的长效机制,防止他们重新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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