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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水县大力表彰见义勇为

〖信息来源:admin〗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8-04-14 〗

商水县大力表彰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弘扬见义勇为精神

 

为弘扬社会正气,大力倡导见义勇为精神,35,商水县在召开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动员会上,大力表彰2007年度涌现出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县委书记张绍军、县长杨、县人大主任田松顺、县政协主席时祖瑜亲自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黄寨镇食品经营处主任陆领、县邮政局职工刘良青、张明乡农民张华山、张庄乡一中学生王明龙四名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颁发奖金1万元。县电视台、广播电台对四位先进个人进行了专访,专访内容在打击“两抢一盗”专题栏目内连续播出。

同时,为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两抢一盗”专项斗争,勇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县政法委、综治委出台举报有奖办法、见义勇为奖励办法,在县电视台连续播出,并公布了举报电话。

举报奖励规定:一举报涉黑、涉恶和其它犯罪团伙线索且案破人获的,分别奖励举报人5000元、3000元、2000元;二举报一般、重大、特大刑事案件线索且案破人获的,分别奖励举报人500元、1000元、3000元;举报命案线索且案破人获的,奖励举报人5000元。

见义勇为奖励规定:一抓获1名现行掂包绺窃犯罪嫌疑人,构成治安处罚的,奖抓获人(集体)200元;构成犯罪的,奖抓获人(集体)500元;构成重大刑事案件的,奖抓获人(集体)1000元;构成特大刑事案件的,奖抓获人(集体)3000元。二抓获1名现行抢夺犯罪嫌疑人的,奖励抓获人(集体)现金3000元;三抓获1名现行抢劫犯罪嫌疑人的,奖励抓获人(集体)现金5000元;四抓获其它现行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的,奖抓获人(集体)500元;构成重大刑事案件的,奖抓获人(集体)3000元;构成特大刑事案件的,奖抓获人(集体)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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