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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水县召开打击“两抢一盗”犯罪公捕、公判暨公开退赃大会

〖信息来源:admin〗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8-04-10 〗

 329日上午9时,商水县在县人民影剧院隆重集会,公开批准刑事拘留了一大批“两抢一盗”犯罪嫌疑人,公开批准逮捕、公开依法判决了一批“两抢一盗”犯罪分子,公开退还了一大批赃款赃物。集中展示了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以来的阶段性成果,严惩了“两抢一盗”犯罪,教育警示了群众,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会群众对此项活动拍手称快,大解胸中对“两抢一盗”犯罪的愤恨,称赞党委、政府深入开展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的爱民之举。

会上,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继鲁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正告已经走上犯罪道路的作案分子,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要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号召全县人民积极行动起来,勇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坚决夺取这场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在严厉打击的同时,切实加强治安防范工作,最大限度地挤压犯罪空间。

会议由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张俊祥主持。县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县综治办主任张海亚通报了全县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县政法委副书记张俊祥宣读了专项斗争以来缴获的赃款赃物清单,包括东方红拖拉机、摩托车、播种机等物品折合人民币40余万元。县公安局纪检书记王尚山宣读了对李学堂、李威等13名“两抢一盗”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刑事拘留的决定。县检察院检察长闫勇宣读了对杨开、范富生等12名“两抢一盗”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的决定;县法院院长杨磊对任志勇、王军峰、许国涛等7名“两抢一盗”犯罪分子依法进行了判决,对主犯、累犯任志勇,依法从重处罚,判有期徒刑20年,罚金4万元,剥夺政治权利4年,其它“两抢一盗”犯罪分子分别依法受到了严惩。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罗海龙向“两抢一盗”受害者项城市农民高玉贵、张庄乡农民张青山等6名同志当场退还了丢失的东方红拖拉机、摩托车等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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