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电高压线也未能挡住盗割的黑手,商水县黄寨镇的张某贪图钱财,不惜铤而走险屡屡盗割。日前,张某因在出狱后不到5年,再次盗割高压线,构成累犯被从重处罚,判处有期徒刑5年。 去年7月25日,商水县黄寨镇的张某白天“踩点”后,晚上用架子车带着事先准备好的卡钳、木梯等作案工具,来到该镇胡老村东头,将正在使用中的一空两根200米的高压电线盗走,还趁机偷走了两块电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64元。案发后,赃物被追回退还给胡老村。张某因盗割电线曾于1996年被判刑,2001年刑满释放后,又将黑手伸向电力设备,被新密市法院判处4年徒刑。2005年4月22日刑满释放后,他不思悔改,再次作案。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盗割正在使用的输电线路,破坏公用电力设备,虽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但其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5年内又重犯,系累犯,应对其从重处罚,遂作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