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基层充分倾听当前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新要求
〖信息来源:admin〗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8-04-24 〗
根据市委政法委的安排,为进一步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新时期政法工作,商水县委政法委围绕当前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开展了为期五天的调查研究,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当前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及成因 (一)要求执法行为更加规范。 执法行为不规范,是影响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主要症结。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抓住执法活动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政法干警执法自由裁量权;从执法公正、公平、透明的角度,依法依规实行审判、处理结果上网公告,切实加大人民群众对执法权的监督;全面推行执法资格考试,增强、提高政法干警执法素质的自觉性;全面建立执法档案,切实增强政法干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责任感。 (二)要求进一步加强政法干警执法能力建设。 执法水平不高是严格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原因。政法干警的执法能力的高低,事关人民群众最切身利益的合法问题,主要在执法能力上体现为能否准确把握矛盾的性质、准确把握案件的本质、准确把握法律的精神、准确把握社会的反映,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社会和谐。这不仅要求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更要求深刻懂得社会、熟悉国情、了解民意,不是仅有高学历、有专业知识就能办好的,不是关门办案、主观判断能够办到的,也不是仅靠课堂培训就能提高的。人民群众要求政法干警注重调研,注重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要加大政法干警的民主意识、法治意识的培训,要把提高执法水平的着力点放在向群众学习、向社会学习上。基层政法机关要尽可能多的把调解、审判、处理案件纠纷放到农村、放在现场,既教育群众,也教育自己。通过在基层的工作实践,增进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学会面对面地做好群众工作。 二、商水在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上的做法 (一)进一步加强社会法治理念教育。针对一些单位、一些干警中出现的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和野蛮执法、粗暴执法问题,说到底就是因为缺乏正确的法治理念问题。因此,商水县委政法委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长期任务,坚持下去,每年有工作部署,有具体要求。积极探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新举措,紧密结合政法队伍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通过“以案析理”、“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根除特权思想,切实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切实弄清“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更加具有针对性、实效性,为保障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提供强大思想武器。进一步增进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二)进一步落实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都是对干警的关心爱护。我们继续坚持从严治警的方针,对干警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坚持以人为本,着眼于营造良好工作条件和执法环境,着眼于充分调动广大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及时鼓励积极因素,及时转化消极因素。坚持正面教育,弘扬正气,营造奋发向上的氛围。关心干警的身心健康,加强心理疏导,建立例行体检制度,落实休假制度,尽力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按照中央批准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方案,推进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建立符合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职业特点的管理办法,不断提高政法干警的政治、经济待遇,努力改善政法干警的工作、生活条件,激发政法队伍的活力,增强政法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围绕推动科学发展重点抓好六项工作。一是严厉打击危害经济发展的违法犯罪活动。二是充分发挥法律手段作用,依法调节经济利益关系。三是改进社会管理服务工作。按照“公平对待、搞好服务、合理引导、完善管理”的原则,实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由以社会防范控制为主的治安管理向城市统筹规划、综合服务和管理转变,由政府职能部门管理为主向政府依法行政、社区依法自治、基层组织广泛参与的社会化服务和管理转变,努力实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四是加强法律服务和法律宣传工作,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提高全社会法律素质。五是围绕营造清廉高效政务环境,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六是加强执法管理和队伍管理工作。 三、政法工作在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中面临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对政法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提出了新期盼。 当前,政法机关面临的执法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政法机关的执法活动已经处于更加广泛的社会监督之下,这对政法机关的执法活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政法机关要进一步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坚决杜绝发生伤害群众感情、漠视群众疾苦、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对政法机关管理与服务水平提出了新要求。 政法机关承担着大量行政管理职能,这些职能都涉及到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政法机关要把方便人民群众工作和生活作为工作的一个重要着力点,从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入手,要不断研究,推出新的便民、利民、惠民措施,真正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让人民群众更多的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三)对政法机关增强群众公共安全感提出了新需求。 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是政法机关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首要任务,要创新防范和打击犯罪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科学性,特别是要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暴力犯罪,坚决铲除危害一方的黑恶势力。 (四)对政法队伍建设提出了新期望。 政法队伍整体素质如何,人民群众对政法干警的信任度、满意度如何,直接关系政法队伍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是否和谐。 目前,社会政治总体稳定,民族团结,经济发展,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满意程度提高。但形势仍不容乐观,政法工作还存在着不和谐的因素,主要表现在: 一是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依法治理的不断推进,执政能力要求的不断提高,政法部门原有的一些工作方式、方法、工作理念已经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执法观念需要有大的转变,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要进一步确立。 二是随着我国经济改革和各项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因素逐步增多,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增加,影响社会治安的一些深层次问题,还需要有效解决。如:历史问题随着现实矛盾显现;群众的合理要求通过违法行为表现;多数人因少数人煽动甚至雇用而闹事;一般性纠纷或刑事案件向民族宗教问题上牵连;群体上访,到党政机关滋扰闹事问题突出,群体事件呈增长趋势等。这些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新特点,需要政法部门深入研究,在工作中认真对待。 三是一些政法部门还没有真正从思想观念、工作部署、力量配置、考核奖惩等方面对政法及依法治理工作予以足够重视,重打轻防,重治标轻治本。一些地方、单位认为政法工作仅仅是政法部门的工作,齐抓共管和群众积极参与的局面尚未形成。 四是经济社会欠发达,执法环境差,干警的素质有待提高,经费、警力不足,保障机制有待健全,政法各部门的职能发挥得不够充分。 当前,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政法需求与政法机关职责能力相对不足的矛盾仍然较为突出。近些年政法工作有了长足进步,但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待还有一定距离。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待是在不断变化的,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政治民主,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要求会更高,期待会更多。 在政法工作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首先要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方针,把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作为做好和改进政法工作的“第一讯号”。凡是人民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在政法工作中就要积极创造条件去解决;凡是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在政法工作中就要采取措施不断改进,不断完善,不断提高;凡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事情,在政法工作中就要规范行为,强化监督,革故鼎新,努力杜绝类似现象的发生。特别是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有序推进的过程中,政法工作者在工作中要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政法更加透明、民主。 四、在今后工作中政法机关如何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 (一)增强责任意识,在落实政法工作任务上下功夫。 党的十七大精神是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根本指针,也是新时期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根本指针。搞好新时期政法工作,履行政法机关维护稳定、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根本职责,为构建“和谐商水”,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而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环境,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规范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1、切实增强服务服从大局的意识。首先,要知大局,科学分析,正确认识国际国内形势,科学分析、正确认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发展趋势,科学分析、正确认识政法工作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时刻想着大局、胸怀大局。其次,要识大体,切实加强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在事关全局、事关政治方向、事关根本原则的问题上始终保持清醒,以理论上的清醒确保政治上的坚定,以政治上的坚定确保行动上的自觉。第三,要谋大势,善于用时代发展的要求审议政法工作,从全局的高度谋划政法工作,把工作基点放在随时应对各种困难,驾驭复杂局势上,努力从根本上消除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妨碍经济健康发展的因素。 2、切实增强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未来五年,是我县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政法工作要围绕大局,要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和谐商水”的发展服务,为我县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提升服务质量。政法机关务必要始终把优化经济环境,服务和促进经济建设作为工作重点,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意识,要提供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推出一套保民利民措施,进一步简化诸如办理“身份证”等各种审批环节和手续,为企业发展全方位开辟“绿色通道”。 3、努力增强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把维护社会稳定放在首位,牢固树立“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意识,按照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的总要求,居安思危,积极主动开展工作。要正确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妥善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处理要慎重;要不断深入排查和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下大力气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努力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要依法处置和积极预防各类群众性事件;要不断加大严打整治力度,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加大对突出治安问题整治的力度,推进“平安商水”建设,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确保全县社会大局和谐平稳。 4、关注民生、解决民生问题。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环节。政法干警思想和工作状况如何,政法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如何,直接关系到民生问题能不能得到保障和改善。我们一定要认识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忠实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谋求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政法机关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进一步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始终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去管理、去服务。我们一定要有强烈的法律意识,认真研究如何加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使政法机关的职能逐步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化,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执法为民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我们一定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治安问题,花大力气进行专项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把解决民生问题作为政法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提升服务和保障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5、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价值追求,是现代法治社会的核心价值之一,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我们政法机关要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的生命线,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执法观念,大力创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要按照十七大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把和谐理念、和谐目标体现在执法活动的各个环节,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以此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我们在具体的政法工作中,一定要把每一起案件的办理,每一件事情的处理当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实事。 6、切实加强政法队伍自身建设。我们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队伍,保持队伍忠诚本色;要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要以执政能力为核心,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深化大练兵活动,苦练基本功,提高政法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要坚持从严治警,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政法队伍,确保政法队伍纯洁;要以人为本,加大从优待警力度,营造团结、和谐的团队氛围。 (二)增强创新意识,在改革创新政法工作机制上下功夫。 社会不断进步,形势不断变化,政法工作只有不断改革创新,与时俱进,才能始终保持强大生机和活力,才能始终立于不败之地。我们必须大力推进政法工作思路创新、观念创新、理论创新,以此带动工作创新和机制创新,不断开创我县政法工作新局面。 1、创新思想观念。一要树立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政法工作,并贯彻落实到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我们必须把改革发展作为政法建设的第一要务,不断解放思想,对政法工作中制约和妨碍政法事业发展,从而影响政法工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的那些旧的、不合时宜的观念和体制机制进行改革,建立起有利于政法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从而增强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能力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二要创新执法理念。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我们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树立正确的稳定观和政绩观,树立稳定是第一责任意识,自觉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作为执法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树立党的领导观,在思想观念上自觉将政法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树立大局观,自觉从党的工作大局出发开展工作;树立服务意识,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自觉地将为人民服务、为经济服务、为社会发展服务作为政法工作的追求。 2、创新政法队伍建设长效机制。一是不断创新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加快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优胜劣汰的用人竞争激励机制建设。实行政法机关领导班子轮训制度,促进领导人员的理论知识更新,不断提高政法领导干部理论水平。推进领导干部问责制度,真正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严格执法、勤政廉政、团结战斗、开拓创新的领导核心。二要不断创新和加强作风建设。必须始终把作风建设作为一项根本措施,加快创新和完善执法规范体系,不断把各项执法工作纳入规范化、有序化轨道。进一步完善“执法档案”,使政法干警的行为每时每刻都处在有效的监督制约之中。进一步增强执法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经常开展执法监督检查,重点查处滥用职权、以罚代刑、刑讯逼供、执法不公等问题。三要继续创新和加大交流轮岗机制。要进一步调整交流干部的结构,在选派干部的同时,加大短缺人才交流的规模和力度,强化交流的效果。重点实行多层次、多渠道的交流轮岗,对政法干警特别是政法领导干部要实行部门轮调、异地交流、上下交流,保持政法干警的合理流动,整合警力,激发活力,提高政法队伍的总体水平。四要创新和强化监督机制。进一步扩大司法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增强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的透明度,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监督体系。进一步细化工作考核机制中的内容,切实将干部的任免、升迁与之结合,强化监督的严肃性。进一步推行明查暗访督查机制。 3、创新和健全社会治安打防控管机制。一要健全经常性的严打机制。近年来,我县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开展了“一打三整”、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等一系列专项“严打”整治斗争,有力地打击了各种犯罪活动,收到了比较明显的社会治安效果,为建设“平安商水”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但是,还应该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县社会治安形势依然严峻,不稳定因素还大量存在,有的地方不存在死角死面。要实现我县社会治安形势根本好转的目标,必须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继续坚持不懈的努力,不断完善和创新机制。一是把“严打”方针自始至终贯彻到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和日常工作当中。二是进一步从治安形势分析评估和预警、决策部署、快速反应、刑事政策运用、政法各部门协作配合、考评督查和激励、经费保障等各个层成加以完善经常性严打机制。确保及时、有力、有效地打击犯罪,保障我县社会秩序长期稳定。二要创新打击“两抢一盗”犯罪协调机制。打击“两抢一盗”犯罪是一项艰巨而长期的任务,我们要有充分的认识,必须建立信息共享、快速反应、协同作战的长效工作机制来适应形势的需要,确保打击“两抢一盗”犯罪取得新成效,维护商水及周边社会治安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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