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法院自开展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活动以来,对一些轻微刑事案件,只要被告人认罪、证据确实充分,都能够做到快速审结;还有一些案件,其他证据确实充分,但因被告人不认罪或者不完全认罪,无法使用快速审理程序,而只能使用普通程序来审理的案件,这不仅延长审理时限,也不利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为此,该院积极探索快速审理案件的新路子,以“四项措施”确保案件提速增效,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法制教育,感化被告人认罪。被告人的法律知识匮乏,认为犯了罪无论是否供认,结果都会受到一样的惩罚。对此,该院把法律规定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规定以及酌情从轻处罚的情节打印成一张明白纸,发放到被告人手中,教育被告人认识到认罪的态度好坏法律结果截然不同,从中体会到法律处罚的宽严关系,敦促主动认罪,争取从轻处罚。 二是亲情链接,打动被告人认罪。在审理案件中,有些被告人抱着破罐子破摔的想法,对审判人员的规劝置若罔闻,不肯认罪。案件承办人注意了解被告人的家庭情况和社会关系,以亲情链接,打动被告人认罪。 三是出示证据,促使被告人认罪。心存侥幸、瞒天过海,总以为做的天衣无缝,只要自己不说司法机关就无计可施,这是被告人的一种常见心态。鉴于这种情况,承办法官对证据认真分析,及时提审,用强有力的证据链让被告人开口认罪。 四是律师介入,说服被告人认罪。律师的法律角色给被告人有一种信任感,律师的意见易被被告人接受。实践中,对被告人聘请有辩护人的案件,承办案件的法官一方面认真听取律师对案件的意见,同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让律师阅看案件证据材料,使律师确信自己的当事人确已构成犯罪,在会见被告人时对其进行教育,争取从宽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