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铜、粮食的价格上涨,一些小偷将贼眼瞄上了电力变压器内芯和生活用粮,并形成“盗、销”一条龙,危害四方。3月30日,西华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破坏电力设备罪、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以胡某为首的犯罪团伙6名成员依法从快批准逮捕。 2007年6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胡某等五人先后在我县红花镇、东王营乡、西华营镇、李大庄乡、叶埠口乡等地作案10余起,盗取电力变压器内芯及群众生活用粮共计价值104800元。另外,犯罪嫌疑人田某明知是赃物的情况下,仍数次收购胡某等人的犯罪所得,使某等人从中获取非法利益20000余元,其行为因已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而被西华县检察院院同案批准逮捕。 由于此案案情重大,在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前,西华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就派员提前介入公安侦查,及时引导侦查取证,提前熟悉案情。由于介入及时,案件掌握全面,在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次日,西华县检察院就依法作出了批准逮捕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