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把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检验的铁案,西华法院坚持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树立民事案件无小事的思想,严把案件质量关,确立了集体讨论制度,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该制度原在西华法院民三庭率先实施,后在全院民事审判工作中推广。该制度针对民事审判中疑难复杂、争议分歧较大或者新类型的案件,由庭长召集全庭同志或全体审判员进行讨论研究,集中“会诊”,充分发挥集体的智慧,形成一致意见或多数意见,该讨论的意见作为独任审判员或合议庭裁判的参考。若庭内讨论不能“确诊”,不形成一致意见,可提请分管院长召集民事审判“专家”进行“会诊”,“专家”的意见作为合议庭定案时的参考。 该项制度实施以来,一方面促使干警加强了学习,提高了业务素质;另一方面提高了案件质量,有效攻克了民事“疑难病症”,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成效。几年来,该院共讨论疑难案件40余件,讨论意见均被独任审判员或合议庭采纳,采纳“确诊”意见定案的案件,审委会从未改变,上诉的二审法院也从未发回或改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