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行局领导接待日制度。方便群众咨询和监督,特别是认真处理投诉法律服务工作、涉法信访工作、打击‘两抢一盗’工作方面当事人的来信来访。目前为止,共接待各类来信来访17次/人。 二、法律援助机构一律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对农民工因工伤赔偿、追索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申请法律援助的,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办理,不再审查是否符合经济困难条件。对老年人、未成年人就人身损害赔偿、赡养抚养、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的,简化程序,优先办理。目前为止,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0件,提供法律咨询110多起,跨省提供法律援助10次/人。 三、认真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乡村、进社区,免费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制宣传大型活动共23次。 四、认真做到对律师执业投诉做到每件必复,严肃查处律师执业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五、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公证事项适当减免费用办理,共12件。 六、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司法鉴定事项适当减免费用办理。 七、向全县政法机关、仲裁委员会、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免费发放年度《国家司法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名册》共20册。 八、免费发放《农民必备法律常识》书籍、宣传挂图,帮助农民学法用法。 九、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免费发放人民调解员业务学习资料,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能力和水平。 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临时过渡安置点,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安置、帮教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