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法院在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犯罪的过程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采取得力措施,做到“四个延伸”,增强了打击力度,扩大了打击效果,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一是庭审准备从单纯送达诉状向庭前教育延伸。送达起诉状副本时向被告人讲明被指控的罪行和有关法律政策,了解被告人的认识和心态,深入到被告人住所地或就读学校了解被告人的有关情况,找准感化点,促进被告人悔罪。这一举措的实施,使该院审理的80起“两抢一盗”案件131名犯罪分子均当庭表示认罪。 二是庭审活动从单纯坐堂问案向法庭感化延伸。在审理“两抢一盗”案件中不仅查明事实、分清罪责,还注重了解被告人的社会背景、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庭教育活动,有利于罪犯的教育改造。如被告人张某盗窃一案,承办法官经过调查得知,其父被判徒刑,在外地服刑,家庭条件不好,有一个不到两岁的儿子,其本人在外打工遭遇挫折后,产生盗窃意图。其亲属殷切期望张某能早点出狱,并希望能旁听案件审理。承办法官以此为突破口,做被告人张某的思想工作,张某当庭认罪态度很好,庭后第二天即交纳了罚金,得到了从宽处罚。 三是审判效果从快审快结向回访帮教延伸。西华法院在坚持快审快结使犯罪分子及时得到有效打击的同时,对已判刑罚的被告人建立帮教制度,进行案后回访,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引导他们走上正确的人生道路,防止他们重新违法犯罪。特别是对被判缓刑的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定期回访,与其所在学校结成帮教对子,形成动态监控,对他们进行亲情关怀,以有利于促使其改过自新。2008年至今,已回访“两抢一盗”被告人16人次,并帮助3名未成年被告人联系到技术学校学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是审判场所由法庭向社会延伸。在审理“两抢一盗”犯罪案件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选择被盗单位、被告人所在地、学校等地点作为审判场所,最大限度地震慑犯罪。如被告人张某某抢劫、盗窃、强奸一案,一人犯数罪,犯罪影响恶劣,该院刑庭法官充分收集民情民意,认真听取受害单位和个人的意见, 把开庭地点定在被告人所在地西华县聂堆镇思都岗行政村学校, 当地群众500余人参与了旁听, 产生了极大的社会效果。 西华法院通过“四个延伸”,打击成果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截至目前,受理“两抢一盗”案件83件,已审结80件,131名被告人受到惩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