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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洞入室再次盗窃 当场被抓获刑一年半

〖信息来源:admin〗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8-05-22 〗

孟某,曾经两次因盗窃被判刑,但其仍不思悔改,流窜做案,挖洞入室再次盗窃,被失主抓获。近日西华县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宣判,以孟某犯盗窃罪,从重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8212夜,孟某窜至被害人周某家,将其院墙西墙上挖了一个洞,从该洞口爬入周某家院里,盗出一个电焊机,两根电缆线和一百多斤铁块。被周某发现后,孟某将被盗物品弃在院墙外逃跑,后被周某撵上将其抓获。经鉴定,其被盗物品共价值1777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孟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孟某刑满释放后,在五年内再次犯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法院遂做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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