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西华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冒充县里领导亲戚骗取钱财的案件。法院一审以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郭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6月份、11月份,被告人郭某以系县里领导亲戚能办退休证为由,先后骗取被害人刘某、祝某现金1000元、3500元。之后被告人郭某消失。2007年11月份的一天,被害人祝某在县城街上认出了被告人,遂报案。案发后,被告人将赃款退出退还给被害人。 法院认为,被告人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案发后将赃款退还给被害人,可酌情从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