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社会法庭解决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职能作用,西华法院采取三项措施加强社会法庭工作: 一是扩大社会法官的选任范围。注意吸收社会不同行业、不同性别、不同年龄、不同民族的人员,使热心该项工作的人民群众有更多的机会参与社会矛盾化解。 二是加强对社会法官的培训。该院专门在政治处设置了综合科,专职负责法官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社会法官的法律素质、调解能力以及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三是完善社会法官管理制度,建立社会法官绩效档案,强化考核;制作联系卡,公布联系电话,方便人民群众解决纠纷;实行例会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典型案例通报制度等,努力使社会法庭的运作走向科学化、规范化。 据悉,自2009年8月下旬开始,该院积极开展社会法庭试点工作。在10月底共成立16个社会法庭,选任91社会法官,成功调处纠纷300余件,形成了以基层党委政府、社会法官、治调员以及其他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调解的强大合力。该院的社会法庭工作得到了省法院的充分肯定,在全省法院的先进经验交流会上作了典型发言,受到省高院表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