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法院心系四川绵阳灾区行程万里为农民工执结被拖欠工资一百多万元
〖信息来源:西华法院〗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08-10-06 〗
10月6日,执行申请人四川省绵阳市民营房地产开发公司法人代表任居贤董事长专程来到西华法院赠送锦旗一面,上书“严格执法,树立法官形象;长途跋涉,为灾民追债重建家园”,称赞该院心系灾区,司法为民。这是该院第二次收到本案当事人赠送的锦旗。该院曾于9月8日,收到四川省绵阳市近百名灾民联名邮寄赠送的“严格执法,秉公断案,帮助灾民重建家园”锦旗一面。
事情缘自原告绵阳市民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民营公司)诉被告中铁十九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四公司)、被告中铁十九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许亳高速公路05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四公司第五项目部)劳务结算兑现与工程损失赔偿纠纷一案。
2005年12月28日,被告中铁四公司第五项目部与西藏鑫发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一份和《补充协议》二份,约定由西藏鑫发建设有限公司承包河南省许昌至亳州高速公路05合同段的相关项目工程。2006年12月西藏鑫发建设有限公司与原告绵阳民营公司签订《公司内部劳务责任承包协议》,由绵阳民营公司负责上述许亳高速公路05合同段相关项目工程的具体施工。在施工过程中,西藏鑫发建设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因涉嫌私刻公章和合同诈骗罪被捕,其所签上述合同书因所使用的印章均属伪造,致使合同均无法正常履行。2007年3月30日被告四公司第五项目部与原告绵阳民营公司召开工程移交会议,约定由原告绵阳民营公司继续施工,原告因此与被告四公司第五项目部建立劳务关系。工程施工结束后,双方进行了工程资料交接。除去已付工程款外,被告尚拖欠原告工程劳务款220余万元。法院判决由被告清偿拖欠原告的工程劳务款。
判决生效后,原告申请执行,时值中秋佳节,但事关四川灾区重建家园和外地近百名民工的切身利益,该院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执行人员以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毅然放弃节假日,踏上北上的路途。为能及时追要工程款,执行人员克服辛苦劳累、水土不服等困难,加班加点,多方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他们一行四人行程一万余里,足迹踏遍五省和二个直辖市,历时十五天,终于为申请人追回债款一百二十余万元。申请人十分感激,特制作锦旗以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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