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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有理”和“惹不起”(生活杂谈稿件)

〖信息来源:admin〗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10-09-13 〗

“常有理”和“惹不起”(生活杂谈稿件)

 

                                                                                                        刘源  东坡

 

    社会上有那么一种人。强词夺理,善于狡辩,无理也占三分强,人称“常有理”;还有一种人,出言不逊,善耍无赖,动辄以拳头相威胁,人称“惹不起”。

      “常有理”是自由主义者,什么社会道德,什么公共秩序,对他没有约束力。他去看电影,不管票号,往前面一座,“后来者居上”,有此座票号的人自然干预:“同志,你怎么不按票号坐?”“常有理”脸不变色心不跳,立即反问:“哪个按号座?你怎么来这么晚呀!”别人如果对他提出批评,他便两眼一瞪,一手叉腰,一手往人家脸上一指:“你真多管闲事!”一看便知,是一个不讲理的人。有的人只好打圆场:“算了算了,你没看那个‘茶壶’架势,有理也讲不清……”“常有理”在马路上骑车,横冲直撞快如飞,免不了要撞着别人。撞轻了他扬长而去;撞重了被人拦住他竟不在乎,来个先开口为强,反怪别人为什么不让路,总之“常有理”处处“有理”。

      一切正直的人,看到“常有理”总免不了要劝他几句:“同志,在咱们社会主义国家里,每个公民都应尊重社会公德,你这样做不对嘛!”“常有理”才不听你那一套呢:“什么‘公蛋、母蛋’,收起你那一套大道理吧。”看来常有理不学无术,缺乏教养,他不仅不知道社会公德的内容,甚至连这个名词也听不懂。

      人们碰上“常有理”,最多闷上一肚子气,若是碰上“惹不起”,弄不好要吃“眼前亏”。“惹不起”除具备“常有理”的特点外,还有好动武的痞性,尽管他蛮横无理,却很少有人当面指责。否则,掌脚相交,大打出手。

      在封建社会里,中国人民有个美德: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现在是不需要拔刀相助了,我们强调以理服人,那为什么许多人不敢伸张正义,以理相助呢?一些公安干警为什么对在眼前发生的纠纷,往往以“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为理由而不问不闻呢?我们单位的领导对本单位的“常有理”和“惹不起”为什么不加强社会公德教育,对情节严重的执行纪律呢?

      我们强烈呼吁:造成强大的社会舆论,用社会公德制服“常有理”,用正气和法律压倒“惹不起。

 

   通联:河南省西华县委政法委      邮编:466600

手机:13592264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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