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县人民检察院着眼于检察队伍的根本建设和检察事业的长远发展,将服务新农村建设与检察工作创新有机结合起来,根据该县农村实际情况,发挥检察职能,利用暑期开展了一系列的关爱留守儿童活动,有效地拓宽了运用检察职能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途径,提升了检察机关服务和谐社会的水平。 一、构建爱心桥梁 农民常年外出务工经商,由于种种原因,大批未成年人滞留在家中,成为“留守儿童”。由于监护不力、缺乏抚慰、疏于照顾,很多留守儿童缺乏与父母的沟通,情感需求得不到满足,遇到心理问题得不到及时疏导,他们的学习、生活存在很多问题。子女和父母的感情是无法逾越和代替的,针对上述现象,我院开展了“我给父母写封信”活动,为100名留守儿童送去信封和邮票,通过信件为他们与父母搭建起心灵沟通的桥梁,帮助他们找回昔日与父母同在的温暖。 二、丰富暑期生活 相比较城市的少年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的暑期生活过于单一乏味,更容易进入农村网吧或电子游戏厅等不良场所,或跟随社会上的不良青年养成诸如吸烟、喝酒、打架、赌博等不良嗜好,针对上述现象,我院一是选派经验丰富的政工干部加强对留守儿童思想品德教育;二是在留守儿童当中放映积极向上的儿童电影;三是向留守儿童赠送丰富多彩的书籍;四是开展“暑期检察妈妈在行动”活动,由院里富有工作经验的女同志担当留守儿童暑期临时妈妈,了解、关爱、帮助留守儿童,使其渡过一个快乐、充实、安全的暑假。通过上述活动,丰富了留守儿童的暑期生活,使其感知“真、善、美”远离“假、恶、丑”,同时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与关爱,增强了留守儿童的自控能力,引导留守儿童人格上自尊、生活上自立、成长中自强。 三、保护合法权益 由于留守儿童父母不在身边,使得留守儿童更容易成为犯罪的侵害对象,我院始终立足本职职能,保护留守儿童合法权益。对于侵害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各类刑事案件和教唆、胁迫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坚持依法“从重从快”处理。并及时对受害人进行耐心、细致的心理疏导和情感调适,消除其因犯罪侵害造成的心理阴影,抚慰心灵创伤。对于个别涉嫌犯罪的留守儿童,我院始终贯彻执行未成年人犯罪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维护其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