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着力保障改善民生,加强对检察权行使的监督,进一步推动各项检察工作。西华县人民检察院依照上级院指示精神,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了十件实事,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是实行涉检信访积案公开审查制度。对久诉未息的涉检信访积案实行公开审查,增强案件处理的公开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提高执法公信力; 二是来访人员点名接访制度。来访人员到该院举报、控告、申诉,可自主点名选定接访领导或业务部门负责人,加大领导、干警在处理涉检信访中的责任,努力做到把矛盾早化解、事件早解决; 三是建立不起诉不抗诉答疑制度。对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和被害人申请抗诉但检察院决定不抗诉的案件,向当事人书面说明理由、解疑释惑,进行答理说疑; 四是探索适应社会矫正特点的检察工作方式。与有关部门配合做好社区矫正各个执法环节的工作,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健康推进,促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 五是加强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充分发挥中小学法制副校长的职能作用,积极做好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与学校及共青团、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配合,加强对违法犯罪青少年的教育挽救,帮助其尽早回归学校、融入社会; 六是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宣讲活动。结合办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宣讲活动,全年不少于8次; 七是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对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并经法院裁判的个人行贿、单位行贿、对单位行贿、介绍贿赂犯罪案件信息,有关人员可持有效证件到检察机关申请查询,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八是加强对检察干警执法监督。在坚持对实名举报、投诉检察干警违法违纪案件限期答复制度的基础上,以检察干警执法档案为依托,加大对执法活动的内部监督制约力度,促进检察干警公开廉洁执法; 九是继续深化“阳光检务“活动。确定12月1日为“检察开放日”,依托检察门户网站加强网上公开,设立检务公开大厅,建立健全依当事人申请予以公开的制度,实行检务公开定期检查制度和投诉、督查、查究、反馈机制,以公开促进公正、保廉洁、赢公信; 十是探索检察机关联系服务群众的新载体、新形式。在2009年建立试点乡镇检察室的基础上,扩大乡镇检察室的试点范围,进一步完善乡镇检察室的职能定位,把法律监督职能的触角延伸到村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