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组织领导。成立了信访问题集中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县委政法委参与主要信访问题解决的责任。根据案件不同组建各职能部门参加的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一个案件,一套班子,一个问题,一个组织。”二是完善制度。按照“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定期排查制度》《领导包案接访制度》《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分析研判制度》《一天一通报一事一追究制度》等。三是定期研判。在每周召开1次涉法涉诉信访稳定周例会的基础之上,由政法委牵头带领法、检、公、司、信访等部门负责人,深入乡镇(办事处)分析研判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四是回访稳控。案件分包责任人定期走访、回访上访群众,了解他们的思想动向,对困难家庭给予帮扶救助,对违法缠访、闹访群众做好思想稳控,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涉法涉诉积案化解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