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县检察院在督查社区矫正工作中查处纠正一起脱漏管案件。 近期,该院监所科干警深入基层司法所,通过听、看、查、谈等方式,对社区矫正工作交接衔接、教育矫正、监督管理、资料归档等执法环节工作落实情况逐项进行认真检查。他们每到一处,均细致核查该辖区矫正人员底数,听取辖区司法所对社区矫正人员管控情况的汇报,查看档案资料,随机性抽查三至五名社区矫正对象,让其前往辖区司法所报到当面交谈。 在检查艾岗乡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的过程中,他们发现该社区矫正对象中没有马海红此人,与所掌握的社区矫正对象不一致。 艾岗乡铁炉村村民马海红,因犯合同诈骗罪于2014年3月3日被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徙刑一年,缓期执行一年。他们先向县司法局了解有关情况,了解发现,马海红于2014年3月5日已向县司法局报到,但其一直未向艾岗乡司法所报到,且时间已超过一个月,属于严重脱漏管。于是他们根据掌握的现有信息,与司法所同志一起去找马海红。经打听找到马家,马海红家里没人,都出去打工了,要到马的电话号,多次拨通却无人接听。他们回到单位后又多次和马联系,均无果。随后,该院依照《社区矫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向西华县司法局提出了由该局向原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的检察建议。 目前,西华县司法局已向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提出了撤销缓刑的建议。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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