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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高速交警部门查处46起危险交通违法行为

〖信息来源:admin〗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发布时间:2012-03-22 〗

 

  

  “早知道要记12分,无论如何我也不在高速公路上倒车。本想快点回家,结果欲速则不达啊!”驾驶员常某在市高速交警支队商周大队办公室里后悔莫及。近日,因在高速公路上倒车,常某被市高速交警处以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据了解,3月份以来,我市高速交警部门对在高速公路上倒车、掉头、逆行、停车等危险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常某是被处罚的第46名驾驶员。

  

  高速公路上倒车现象有所增多

  随着春季到来,天气状况转好,市民外出自驾游的增多,加之高速公路视野开阔,路面宽敞,一些新手或外地驾驶员因不熟悉高速公路路况或疏忽大意,在一些高速出口、互通处,走错路或迷路后,不顾危险在高速公路上停车、掉头、倒车、逆行现象增多,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

  “对此这种危险行为,3月份以来,我们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行动开展以来,高速交警已累计查处此类交通违法46起。”市高速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说。

  

  倒车、逆行、掉头、停车致事故多发

  2011年4月23日下午,本应在宁洛高速周口站下站的轿车司机因多走了约500米的路程,就掉头在高速公路上逆行。导致后方一辆行驶中的大型半挂车躲闪不及,发生了车头与车头迎面猛烈撞击的交通事故。事故致使轿车车体严重变形,乘坐的两名人员身受重伤,最终因抢救及时才保住了性命。

  据市高速交警统计,2011年,在高速公路上发生倒车、逆行、掉头、停车危险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就达19起,占到了交通事故总数的7.3%,这些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比起普通交通事故,伤亡往往更严重。

  

  不顾危险!驾驶员多抱有侥幸心理

  采访中,市高速交警介绍说:“从车型上讲,发生倒车、逆行、掉头、停车现象的主要是小型车,因为小型车驾驶员超速驾驶现象严重,即使在熟悉路况的情况下,一旦不注意,就可能跑过出站口。而从号牌上讲,发生在外地车辆上的居多,因为他们一般不十分熟悉路况。走错路后,为节省一点时间和过路费,且抱有侥幸心理,驾驶员往往铤而走险。”

  

  倒车、逆行等违法行为一律记12分

  春季自驾出行较多,尤其是清明、“五一”等节假日临近,道路交通流量将大幅增加,为最大限度避免交通事故发生,为应对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掉头、停车危险交通违法行为,我市高速交警部门实行“零容忍”,严厉整治。通过警车巡逻和电子监控巡查,一旦发现倒车、逆行、停车、掉头等违法行为,高速交警对驾驶员将一律处以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另外,市高速交警支队民警提醒称: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停车不仅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更是一件极其危险的事。若对路况不清楚,可以在进入收费站、服务区询问清楚或索取高速公路交通地图,或拨打高速交警24小时值班电话0394-8306110查询。万一错过路口,应从前方就近出口下高速后重新上高速驶向目的地,千万别贸然倒车、逆行,因为此举节省的时间和过路费比起生命来说实在是轻于鸿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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