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了解到,公安部部长孟建柱日前签署命令,追授郭用明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章和证书,奖励3万元。
2006年11月3日凌晨3时27分,正在值班的郸城县公安局南关派出所原副所长郭用明同志接到110指令,要求其设卡堵截涉嫌在山东潍坊抢劫他人财物的3名犯罪嫌疑人。郭用明与所长黄建良、副所长董金波、民警段延党等人分别乘两辆警车在该县南环路运营所附近的十字路口设卡拦截。就在郭用明等刚设好卡点时,两名犯罪嫌疑人不顾公安民警的鸣枪示警,驾着红色面包车疯狂地冲过卡点。凌晨4时左右,追至老汽车站附近时,黄建良驾驶的车辆因躲避犯罪嫌疑人从车上抛下的圆木,不幸撞在电线杆上,郭用明同志因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以身殉职,年仅41岁。 |